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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检察院对自侦工作提出新要求

时间:  2016-10-26 10:30
近日,武威市天祝县检察院组织反渎、反贪等相关部门干警召开自侦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市检察机关自侦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对进一步加强自侦工作提出新要求。
 
会上,该县检察院检察长雷蕴刚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自侦工作推进会议科学分析了全市自侦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提出了做好自侦工作的方针和部署要求,特别是在转变执法理念、强化工作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侦查办案能力方面提出了具体新要求,为做好自侦工作提供了目标遵循,对更好地发挥自身职能指明了方向,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集思广益、务实创新、攻坚克难,统筹谋划好全院自侦工作,争取自侦工作再上新台阶。 
 
同时,雷蕴刚在听取了反贪、反渎部门负责人对今年前九个月办案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了自侦案件下滑的原因和今后打算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推进自侦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加快转变侦查方式,有效提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能力和水平。二要重视自侦基础工作,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广泛收集案件线索,着力拓展案源,努力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发现新的案件线索。要不断加强初查工作,继续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破坏依法行政、危害司法公正、毁坏生态环境等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和侵犯群众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三要转变司法理念,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在办案模式和侦查方式上积极探索,逐步实现自侦办案“信息化依托、精心化初查、专业化审讯、规范化取证、集约化办案”,并通过办案帮助发案单位查找原因、总结教训,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来源:检察新视野
责任编辑:李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