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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推普法责任落实到位

时间:  2018-06-11 13:42
让法治理念根植于头脑付诸于行动
 
天津力推普法责任落实到位
 
6月7日,天津市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对《天津市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审议稿)》《天津市普法责任清单(审议稿)》进行了审议。
 
在此之前,参加会议的天津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委等27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20法庭旁听了一起行政上诉案。
 
旁听案件,审议文件,形式活泼,让参与者印象深刻。
 
“案子不大,但对我的触动很深,一方面说明老百姓学法用法的意识加强;另一方面也给相关单位提了一个醒,政策的制定、发布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天津市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安学刚说。
 
与会人员的聚焦是“普法责任制”,实行普法责任制是党中央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该制度首次明确了普法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无论是执法部门、主管部门还是服务部门,都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履行普法责任。
 
“我认为普法首先要做的是如何让法治的理念、观念深深地根植于人民群众的头脑中,付诸于行动中,而不是简单的法条学习与认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勇建议。
 
全国一盘棋,天津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宪法入户与“宪法精神七进”活动,实现全市400万个家庭每户都拥有一本宪法。在此基础上,依托各类法治创建,推进宪法在各层面、各领域贯彻实施,让人民群众“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着”。
 
对普法责任制,天津市司法局巡视员杨劲松认为,“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既是党中央和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的工作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政治要求;既是普法责任制,也是执法单位的工作责任制;既是普法工作的创新,也是执法工作的深化。
 
他认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承担好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责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动与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努力做好协调、保障、服务工作,推动普法工作实现由“主管部门独唱式普法”向“全社会合唱式普法”转变。各级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重点工作、重要领域、重大事件,加强普法工作指导检查,推进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增强法治宣传的社会整体效果。
 
作为天津市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召集人,天津市司法局局长张铁英看重的是如何落实。他认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本部门、本单位做好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要深入贯彻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做好组织保障;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实行普法责任制的主要职责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提出具体思路和方案,推进普法责任落实到位。(张驰)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李 婷